歡迎報名參加由德發貨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主辦的活動。當您完成活動報名時,即表示您願意以電子文件之方式行使法律所賦予同意之權利,並具有書面同意之效果。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告知以下事項:
一、蒐集目的
本公司為辦理活動報名業務之需,基於活動通知、聯繫、獎勵資格審核與發放使用,必須取得您的個人資料。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辨識個人者:身分證字號、姓名、電話、電子郵件、姓名、出生年月日、聯絡方式及其他可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等資訊。
案件派發:接單偏好與期望。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 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本中心因服務或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依相關法令之保存所訂保存年限。
(二) 地區:臺澎金馬地區。
(三) 對象:本公司、合辦單位等第三人。
(四) 方式:
電子文件、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技之適當方式。
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0條規定之利用。
(五)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 條第2 項規定,有下列情事者在蒐集及使用您的個人
資料時,得免為告知。
1. 依法律規定得免告知。
2. 個人資料之蒐集係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或非公務機關履行法定義務所必要。
3. 告知將妨害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
4. 告知將妨害第三人之重大利益。
5. 當事人明知應告知之內容。
四、報名者個人資料之權利
(一) 報名者得依法請求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所規範之個人權利,包含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
(二) 行使上述權利時,須以正式紙本書面來函,並檢具身分證明文件向本公司提出申請(本公司地址為: 臺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3段92號1樓),詳細寫明所欲行使之權利種類、內容以及當事人連絡資訊,未具備上述要件者,為尚未完成請求之程序,若申請人不符前述規定,本公司得請申請人補充資料,以為憑辦。
五、報名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若提供之個人資料不完整或不提供時,將對您的權益有影響。
本公司活動報名基於上述原因而需蒐集、處理或利用報名者個人資料時,報名者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若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或提供不完全時,將有可能無法報名成功或收不到報到成功通知信、獎勵核發,或後續與活動相關之訊息。
六、本公司得依法令或遵照主管機關、司法機關依法所為之要求,提供個人資料及相關資料。